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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遴选公告

访问次数: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7-1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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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数据规〔20252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改数据规〔202527号)以及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若干举措《安徽省数字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数安办〔20254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20255号)等有关规定,现开展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授权运营内容

采用整体授权模式,将全市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

(一)工作内容。

1.对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治理,建立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依法依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授权范围内已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不得实施与其他经营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3.按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要求登记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4.根据实际需求可在公共数据运营平台上配套建设用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的技术支撑工具和运营管理工具,提高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能力

5.加强内控管理、技术管理和人员管理,通过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数据关联汇聚风险识别和管控,保护公共数据安全。

6.明确合伙人准入条件和管理规则,不得超授权范围使用公共数据资源,严防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等环节安全风险。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配套制度,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明确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要求,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和数据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目录管理机制,基于公共数据资源目录,配合登记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并动态更新维护。

3.建立审查管理机制,包括开展对开发主体的资质能力、需求合理性、场景合规性、安全风险性等进行审查评估。

(三)技术保障。

1.建立健全安全可控的开发利用环境,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资源,拓展建设经测试认证的专业化数据开发技术支撑工具和运营管理工具,支持安全可信流通技术应用,确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

2.通过使用控制、数据沙箱、智能合约、隐私计算、高性能密态计算等安全、合规、可信的方式加工处理公共数据资源,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运营机构或合伙人如需在公共数据运营平台部署开发技术支撑工具和运营管理工具,由运营机构向数据资源局提交工具部署申请表以及安全承诺书,数据资源局审核通过后为开发技术支撑工具和运营管理工具部署开通相关服务器、网络资源、数据存储资源等,拓展公共数据运营能力。

二、授权运营期限

  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

三、申请条件

  (一)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熟悉并理解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

(四)具备合规接入政务外网的环境和条件,已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管理、人员管理、收入成本管理制度等,具备公共数据运营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场地。

(五)在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建设方面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行业引领性,具备较好数据领域生态建设能力。

(六)申报主体应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如数据产品加工、场景挖掘、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数据交易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七)具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已建立内部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近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四、申请材料

(一)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五)经办人身份证明。

(六)数据安全和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开发承诺书。

(七)办公条件(含网络环境)承诺书。

(八)企业信用报告。

(九)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十)一般纳税人证明。

(十一)近一年第三方审计报告。

(十二)近一年第三方财务会计报告。

(十三)安全风险自评报告。

(十四)项目服务方案。

(十五)拟安排运营团队成员情况。

(十六)项目业绩情况。

承诺书和材料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有其他佐证材料可一并提交

五、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24日10:00前提交至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2楼206室。同时将所有材料扫描件单独命名并标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jzyglj@126.com。

六、确定运营机构方法

市数据资源局组织专家,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选评分。

七、结果公示

拟入选运营机构名单市数据资源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数据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与运营机构签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58-5995020

九、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本次申报活动申报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执行。

 

 

  附件:1.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表

          2.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

          3.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评审标准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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