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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30689N/202404-0004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日期: 2024-04-23
索引号: 11341600MB1730689N/202404-0004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日期: 2024-04-23
《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23 11:26 信息来源: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云管理,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明确上云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提升云资源使用效率,支撑数字亳州建设,根据《安徽省省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征求意见

1月26日,书面征求了全市107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意见建议,105家单位反馈无意见,市委办公室、亳州学院2家单位反馈意见10条,采纳9条。其中,亳州学院提出“建议将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四条内容进行整合”,因不符合政务云平台运行管理流程,故未采纳。

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由于工作安排,未对《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四、合法性审查

3月19日,市司法局对《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提意见全部采纳。

五、集体研究

416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

六、正式印发

2024423日,正式印发《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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