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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30689N/202404-0003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宇解读《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日期: 2024-04-29
咨询机构: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咨询电话: 0558-599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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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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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宇解读《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日期: 2024-04-29
咨询机构: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咨询电话: 0558-5995020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宇解读《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4-29 17:27 信息来源: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为什么制定该办法?

答:2016年以来,我市坚持把政务云平台建设作为促进政务信息资源集约化推动数字亳州建设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云管理,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明确上云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提升云资源使用效率,支撑数字亳州建设,根据《安徽省省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

二、使用政务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政务云服务范围为纳入市级财政资金(含国家、省部级专项资金)建设、运维的政务信息系统(涉密除外)。非本办法规定服务范围的政务信息系统需要使用政务云资源的,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参照本办法管理,费用自行承担。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利用政务云开展政务信息化建设,原则上不得新建数据中心、机房等通用基础设施,不得自行采购政务云已具备服务能力的软、硬件产品及网络、安全服务。

三、怎么申请使用政务云资源

答:云主管部门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市级节点建设云管子节点,提供政务云资源监控、弹性调配、运维管理、费用结算等服务。使用单位通过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亳州市级节点向云主管部门提出上云、变更和退出申请,有上云需求的,需要填写《亳州市政务云资源需求申请表》、编制上云方案、开展系统运行测试等;有调整(扩容、降配或回收)云资源需求或不再使用政务云资源时,需要填写《亳州市政务云资源变更/注销申请表》,由云主管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变更或注销。所属单位上云、变更和退出申请,由其主管部门统一向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四、怎么保障政务云安全管理

答:一是强化政策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亳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履行政务云使用监测、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监督考核等相关职责。二是加强资源管理。严格按照合理规划、按需分配原则,评估政务云资源申请,规范云资源申请、审批、使用、运维等各个环节管理,为云资源安全使用打下基础。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定期对政务云资源使用率和安全进行检查,对使用率不高和存在安全风险的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保障政务云安全稳定运行

 

解读机关: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解读人:党组书记、局长 王宇

联系方式:0558-555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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