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改数据规〔2025〕27号)以及《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若干举措》《安徽省数字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和<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数安办〔2025〕4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2025〕5号)》等有关规定,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以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经发布公开遴选公告、机构申请、资格审查、专家组论证评审,现将遴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遴选机构:亳州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
二、遴选中标单位名称:亳州市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授权运营期限:3年。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咨询0558-5995020。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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